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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家具配置标准
发表者:国资处黄继超 |  发布时间: 2025-10-23 08:22:34 | 浏览数:


资产品目

数量上限(台)

价格

上限(元)

最低使用 年限(年)

性能

要求

台式计算机

(含预装正版操作系统

软件)

设立专门内网的单位,台式计算机数量上限为单位 编制人数的100%,便携式计算机上限为单位编制 人数的100%,台式计算机与便携式计算机的人均 数量不超过2台。

未设立专门内网的单位,台式计算机数量上限为单 位编制人数的100%,便携式计算机上限为单位编 制人数的30%;台式计算机与便携式计算机的人均 数量不超过1.5台。

外勤单位可根据机构职能和工作需要,在不超过人 均数量上限的情况下,酌情调整台式计算机与便携 式计算机的配置比例。

长期聘用人员以及业务需要等使用的计算机等通 用类办公设备数量单独核定。


5,000


7







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

以及台式 计算机、 便携式计 算机、一 体式计算 机等政府 采购需求 标准等相 关规定, 配置具有 较强安全 性、稳定 性、兼容 性,且能 耗低、维  修便利的

设备,不 得配置高 端设备。



便携式计算机

(含预装正版操作系统

软件)




7,000




7

A4打印机

配置数量上限按单位编制人数的50%计算。

2,500

7

A3打印机

配置数量上限按单位编制人数的15%计算。

8,000

7

彩色打印机

原则上不配备彩色打印机,确有需要的,在打印机 编制总额内合理配置。

4,500

7

票据打印机

根据机构职能和工作需要合理配置。

3,000

7

一体机

根据机构职能和工作需要,在打印机编制总额内合 理配置,同时减少扫描仪、传真机的配置数量。

4,500

7

普速复印机

配置数量上限按单位编制人数的5%计算。

35,000

7年或复 30万张

高速复印机

编制人数50人以上(含50人)的单位可配置1台。

50,000

碎纸机

配置数量上限按单位编制人数的15%计算。

1,000

7

传真机

配置数量上限按单位编制人数的15%计算。

3,000

7

扫描仪

配置数量上限按单位编制人数的5%计算。

4,000

7

投影仪

配置数量上限按单位编制人数的5%计算。

6,000

7

普通照相机

根据机构职能和工作需要合理配置。

4,000


7

单反照相机

(含镜头等配件)

确有需要每个单位可配置1台。

10,000

空调




分体空调

使用面积8至14平方米房间1匹挂机1台。

2,500

10

使用面积15至23平方米房间1.5匹挂机1台。

3,000

10

使用面积24至34平方米房间2匹机1台。

4,500

10

使用面积35至42平方米房间2.5匹机1台。

7,000

10

使用面积43至50平方米房间3匹机1台。

8,500

10

使用面积超过50平方米房间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。





资产品目


数量上限(套、件、组)


价格上限(元)

最低使用年 ( )

性能

要求






办公室家具

厅级干部办公

办公桌椅1套,桌前椅2张; 文件柜1套,书柜1套;沙发 茶几1套,及其他各项。


厅级干部办公室按每人不

超过23,000元配置。


15






充分考虑办

公布局,符 合简朴实 用、环保要

求,不得配

置豪华家

具,不得使

用名贵木

材。


处级及以下干 部办公室

办公桌椅每人1套,桌前椅2 张;文件柜1套,书柜1套;

沙发茶几1套,及其他各项。

处级及处级以下干部办公 室按每人不超过13,000元 配置。


15

保密柜

根据保密规定和工作需要合 配置。

3,000元/组

20





会议室家具




会议桌




视会议室使用面积情况配置。

会议室使用面积在50(含) 平方米以下:1,600元/平方 米;50-100(含)平方米:

1,200元/平方米;

100平方米以上:1,000元/ 平方米。




15

会议椅

视会议室使用面积情况配置。

800元/把

15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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