资产品目
数量上限(台)
价格
上限(元)
最低使用 年限(年)
性能
要求
台式计算机
(含预装正版操作系统
软件)
设立专门内网的单位,台式计算机数量上限为单位 编制人数的100%,便携式计算机上限为单位编制 人数的100%,台式计算机与便携式计算机的人均 数量不超过2台。
未设立专门内网的单位,台式计算机数量上限为单 位编制人数的100%,便携式计算机上限为单位编 制人数的30%;台式计算机与便携式计算机的人均 数量不超过1.5台。
外勤单位可根据机构职能和工作需要,在不超过人 均数量上限的情况下,酌情调整台式计算机与便携 式计算机的配置比例。
长期聘用人员以及业务需要等使用的计算机等通 用类办公设备数量单独核定。
5,000
7
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
以及台式 计算机、 便携式计 算机、一 体式计算 机等政府 采购需求 标准等相 关规定, 配置具有 较强安全 性、稳定 性、兼容 性,且能 耗低、维 修便利的
设备,不 得配置高 端设备。
便携式计算机
7,000
打 印 机
A4打印机
配置数量上限按单位编制人数的50%计算。
2,500
A3打印机
配置数量上限按单位编制人数的15%计算。
8,000
彩色打印机
原则上不配备彩色打印机,确有需要的,在打印机 编制总额内合理配置。
4,500
票据打印机
根据机构职能和工作需要合理配置。
3,000
一体机
根据机构职能和工作需要,在打印机编制总额内合 理配置,同时减少扫描仪、传真机的配置数量。
复 印 机
普速复印机
配置数量上限按单位编制人数的5%计算。
35,000
7年或复 印30万张
纸
高速复印机
编制人数50人以上(含50人)的单位可配置1台。
50,000
碎纸机
1,000
传真机
扫描仪
4,000
投影仪
6,000
照 相 机
普通照相机
单反照相机
(含镜头等配件)
确有需要每个单位可配置1台。
10,000
空调
分体空调
使用面积8至14平方米房间1匹挂机1台。
10
使用面积15至23平方米房间1.5匹挂机1台。
使用面积24至34平方米房间2匹机1台。
使用面积35至42平方米房间2.5匹机1台。
使用面积43至50平方米房间3匹机1台。
8,500
使用面积超过50平方米房间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。
数量上限(套、件、组)
价格上限(元)
最低使用年 限 ( 年 )
办公室家具
厅级干部办公 室
办公桌椅1套,桌前椅2张; 文件柜1套,书柜1套;沙发 茶几1套,及其他各项。
厅级干部办公室按每人不
超过23,000元配置。
15
充分考虑办
公布局,符 合简朴实 用、环保要
求,不得配
置豪华家
具,不得使
用名贵木
材。
处级及以下干 部办公室
办公桌椅每人1套,桌前椅2 张;文件柜1套,书柜1套;
沙发茶几1套,及其他各项。
处级及处级以下干部办公 室按每人不超过13,000元 配置。
保密柜
根据保密规定和工作需要合理 配置。
3,000元/组
20
会议室家具
会议桌
视会议室使用面积情况配置。
会议室使用面积在50(含) 平方米以下:1,600元/平方 米;50-100(含)平方米:
1,200元/平方米;
100平方米以上:1,000元/ 平方米。
会议椅
800元/把